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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公开曝光5起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
作者:    文章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9-01

一、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原党工委书记蒋波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并收受贿赂等问题。2009年至2020年,蒋波在担任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为他人围标串标、承揽工程项目等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2065万元,以及2万英镑、1辆大众途锐汽车。同时,蒋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蒋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甘孜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多吉在药品及医疗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2005年至2020年,多吉在担任甘孜州人民医院院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供货商邓某某等6人所送人民币共计930万余元。同时,多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多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勘察设计股原股长何剑在建筑企业业绩审核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何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每条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为省内外多家建筑企业、中介公司审核通过虚假企业业绩800余条,并在抽查回函、消防验收、执法检查、保证金收取等过程中对他人给予关照,共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90余万元。同时,何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何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7月,何剑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四、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余在项目资金申报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2009年至2021年,杨余在担任原市经贸委副调研员、技术改造科科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公司申报工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的审核、验收等方面,为相关公司和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17次收受37人所送现金共计160万余元。同时,杨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杨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五、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何本义、培训股负责人周铭等人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等问题。2020年,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中,何本义、周铭未按要求建立“人脸识别签到打卡系统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无法对8164名培训对象身份进行识别,无法进行远程视频实时监控,未对学员进行有效监管,导致64名不符合结业条件的学员通过培训,并拨付了学员补贴、培训机构补贴共计12.38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2021年6月,何本义、周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