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隶到县纪委监委已经三个月了。转隶前,我曾在县检察院公诉、反贪、反渎等岗位工作过。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岗位后,我切实感受到了“知识偏科”的茫然,程序不熟的困扰,于是全力以赴地学习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尽快补齐短板,跟上同事的步伐。回想转隶以来的经历,印象最深的是第一次参与某乡财政所原副所长挪用公款、受贿案件的审理。
该案是县监委成立后办理的第一起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案件,第一起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由于以监委名义办案各地都还在探索之中,我接到案件审理指令后深感本领恐慌。特别是办案程序,我怎么去“检验”审查调查部门?在证据搜集上,我怎样去把住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两道关口?新课题逼着我学习规定、运用规定,化“糊涂”为“明白”。好在自己有五年的公诉工作经历,在审查案件证据上尚有一定的自信。
熟知党纪国法,吃透程序,吃透案情,是审理工作的基础。认真阅卷,对涉及的人、事,人证、书证、物证逐一核对,每份证据的要件我都仔细审核,一个字也不放过。历经3个白天黑夜,我代表审理组写出了审理意见,给调查组开具的24个问题的“补证清单”都得到了认可。一周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涉嫌挪用公款200余万元、受贿10余万元的被审查调查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案件顺利移送到了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转隶前,我在检察院工作了26年,办理公诉案件百余件,办理反贪反渎案件数十件,在检察机关也算是“行家里手”。转隶后,面对党纪政务知识和监督执纪问责程序知识的空白,我又变成了“新手”。我们所有转隶人,都感受到了这份压力。
略略算一下,这三个月来,我已主审案件6件、协助审理案件10件。沉甸甸的责任,让我明白: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要把司法与执纪执法理念相融合,把执纪执法程序与司法程序相切换,把违纪审查与司法审查标准相对接,这也提高了执纪审查调查标准,倒逼办案人员既学纪律也学法律,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作为审理人员,确保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都办成铁案,是我最大的心愿,也是职责所在。我要切实把好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关口,维护好纪委监委执纪执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