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课题管理,杜绝长期无故拖延课题研究现象的发生,依据相关规定,现对在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2017——2021年立项的逾期未结项课题予以终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逾期未结题课题统一作课题终止处理,具体课题名称和相关信息见附表;
二、凡被终止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受理结题申请,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课题;
三、根据学校科研管理规定,因课题终止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课题负责人承担;
四、请正常在研课题按期结题。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3-2276324;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弘毅楼;邮编:614000。
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