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会议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结合乐山本地实际情况,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和廉政文化建设,经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即日公开发布,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经费资助
本次受理申报的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大类。
重点项目应根据中央和省委廉政建设精神,围绕乐山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密切结合乐山本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廉政问题开展研究,坚持本土化、小切口、大纵深,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经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与申报者本人协商,可转为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面向结合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关注对于推动廉政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特定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一般项目不能转为重点项目。
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万元,一般项目5千元。课题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后划拨1/2,结题后划拨1/2。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科研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重点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
(二)一般项目:高校申报者须具备硕士学位。其他单位申报者具备学士学位。
(三)为保证研究质量,作如下限定:
1.本中心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本中心项目被撤项或终止不满3年不能申报。
2.项目申报人应当是项目研究的实际执行人。
3.各项目之间相互参与不能超过三分之一。
4.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到其他项目中。
5.为避免争议,已经完成的硕士、博士论文不能参与申报。
(四)《课题指南》(附件一)为方向性选题指南,申请人应当根据自身的学术兴趣、学术积累和研究资源,确定更为具体的题目。不建议采用原题申报。选题表述要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项目管理与结题要求
(一)申报课题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专家盲评。学术中心隐去申报者所有信息,发给3位专家盲评。第二个阶段为学术委员会会评。未通过盲评的申报书一律不能参加会评。
会评通过之后,中心将在中心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算,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课题负责人可以申请提前结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送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批准。
(三)结题成果要求
1.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专著1部;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核心期刊;
(3)获批市厅级主要领导批示的调研报告一篇(10000字以上);
(4)研究成果被市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采用。
2.一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一般期刊论文;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一般期刊论文和1篇集刊论文(或论文入选全国性学术会议);
(3)获批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用并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一篇(5000字以上);
(4)在《清廉四川》发表1篇文章。
3.每项申请结题的研究成果须注明“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2024年度项目资助(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且不得同时标注多项项目资助字样。
4.提交的研究报告要进行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15%。
四、申报纪律要求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同时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五、申报受理安排
(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6月15日申报截止。
(二)申报材料: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附件二)一式3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三)报送地址:纸质件报送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613室),邮编:614000(寄出时间以邮戳为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82703882@qq.com。
(四)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384060469
附件一: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二: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
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