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
为加强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科研课题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2023年度立项科研课题顺利结题,经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对2023年度科研课题研究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中心”2023年度立项的5个专项课题(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的进度;开展的研究活动;主要经验措施;有无变更等。
2、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初步形成的主要研究观点;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研究成果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效果等。
3、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
4、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三、检查方式:
请各课题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报告表(见附件2)填写后发至邮箱1282703882@qq.com。文件命名为“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中期检查报告”。
四、检查时间:
请各课题负责人于5月16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发到邮箱1282703882@qq.com。
附件1:《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2023年度拟立项专项课题名单》
附件2:《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中期检查报告表》
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