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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0-11

校内各单位:

为努力实现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学科建设,进一步激发科学研究创新活力,促进科学研究项目和成果水平的提升,根据学校《关于申报2019年省、市厅级科研平台项目的通知》,我中心决定启动2019年科研平台项目申报工作,选题需围绕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廉政文化建设等廉政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符合省部级课题申报的资格条件。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方可申请各省、市厅级科研平台项目。

2、项目未在校内有过立项的课题。

3、项目有相关的研究基础和前期成果。

4、仅限本校教师申报(课题负责人需是我校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的教师)。

二、立项数和经费标准

1、立项数量:立项总数不得超过10项。

2、项目经费:每项2-4万。

三、项目研究任务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2019-2021年

2、项目任务:

(1)论文要求:公开发表3篇与课题相关的研究论文。

(2)项目要求:在研究周期内达到申报省部级相关项目的质量要求,并成功申报。

3、结项要求:以上论文和项目要求均满足者方可申请结题。

四、项目管理

所有项目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相关规范实施管理,项目严格按照任务要求进行评审,凡是未达到要求和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并视情况收回全部或部分项目经费。

五、申报要求

1、同一课题负责人若已经申请立项了2019年校级学科建设重点科研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各省、市厅级科研平台项目;同一课题负责人不得在2个或2个以上的科研平台获得项目立项。

2、项目组成员可邀请校外专家2-3人参与。

3、申报人需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使用的申报书模板,并于2019年11月8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交到我中心(博雅楼5楼办公室)、申报书电子稿发送到邮箱(1114273237@qq.com)。

4、联系人:杨老师(18328022625)。

特此通知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平台项目申报书

 

    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