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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2017、2018年度课题结题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9-30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中心2017、2018年度立项研究课题的结题工作现已开始,请各课题负责人抓紧时间,认真组织,按时提交相关课题资料。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时间

1.结题范围: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2017年度未结题课题、2018年度立项课题(见附件1)

2.结题时间:即日起至10月18日

二、结题要求及所需材料

1.课题研究成果为论文的,请提交课题结题表(见附件2,下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书(见附件3,下同)、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各3份。

2.课题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请提交课题结题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书、研究报告各3份。

3.课题研究成果为著作的,请提交课题结题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书、著作成果各3份。

请将申请结题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廉政研究中心,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1114273237@qq.com。(地址:乐山师范学院博雅楼5楼廉政研究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283336802)

三、课题延期申请

如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请填写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8日前报送我中心。一般或自筹课题申请延期结题时间不得超过半年,重点课题申请延期结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且每个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否则将终止该项目。

四、结题评审及公示

中心将于11月上旬,采取匿名评审方式,组织学术委员会成员按照统一标准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和会审,并在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网站公示。评审和会审未通过的,给予3个月整改期限。整改后再次组织评审,仍未通过,则撤销该项目。

五、查新、查重检测

为维护学术研究的严肃性与严谨性,鼓励学术原创精神,请课题负责人提交研究成果查新、查重报告。若重复率超过20%,则不能参加本次结题。

 

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