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服务地方能力,加强校地合作,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校政治、法律、社会、音乐、体育、美术、文学等专业的应用,进一步促进乐山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为反腐败工作提供理论、文化支撑。成立“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
一、“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的宗旨
“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立足于乐山,广泛吸收国内外智力资源,弘扬科学、创新精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积极进行廉政文化的理论研究,不断推出高层次的研究成果,为地方党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理论、文化支撑,建设较高水平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廉政研究机构。
二、“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建立的背景
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首次将“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文化建设”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党的十八大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确定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奋斗目标,并用“致命伤害”“亡党亡国”来警示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深入研究廉政文化建设,对于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三、“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建立的意义
“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以乐山师范学院为依托,能够有效凝聚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等专业力量,实现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文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学等学科的深入结合,有效推动廉政文化的理论研究和推广,为乐山地方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充分地理论和实践支持,提升地方廉政文化研究、教育与宣传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四、中心管理与组织机构
中心成立后,挂靠政法学院,日常运行及经费管理按照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执行。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并设立学术委员会和日常管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