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中心2025年课题结题工作已开始,请各课题负责人根据如下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结题材料。
一、结题范围及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1.结题范围: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2025年前立项应结题的所有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
2.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9日。
二、结题要求及所需材料
1.课题研究成果为论文的,请提交课题结项鉴定审批表(附件2)、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附件3)、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
2.课题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请提交课题结项鉴定审批表(附件2)、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附件3)、研究报告(包括相关主要领导批示等材料)。
3.课题研究成果为著作的,请提交课题结项鉴定审批表(附件2)、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附件3)、著作成果。
纸质材料:所有结题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请用A4纸双面打印,整理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中心,未签字未盖章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产生的后果由课题负责人承担。
(1)课题结项鉴定审批表(科研管理部门签字盖章)
(2)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课题负责人签字)
(3)课题研究成果(包括查重报告)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方式:17311630963,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6楼613A办公室
电子材料:按照附件2、附件3、查重报告、研究成果的顺序,以“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立项年份”命名发送到邮箱2982640832@qq.com
三、课题延期申请
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请填写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1月9日前发送签字盖章的PDF扫描文档到邮箱2982640832@qq.com,无需提供纸质版。一般课题申请延期结题时间不得超过半年,重点课题申请延期结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且每个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否则将终止该项目(已申请过延期的课题,不能再次申请延期)。
四、结题评审及公示
中心将组织学术委员会成员按照统一标准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网站公示。本次评审未通过的,课题负责人需在下一轮评审开始前按要求重新提交结题材料参评,下一轮评审仍未通过的,则撤销该项目。
五、查新、查重检测
为维护学术研究的严肃性与严谨性,鼓励学术原创精神,请课题负责人提交研究成果查新、查重报告。若重复率超过20%,结题评审直接不予通过。
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
2025年12月29日